OB体育自古以来,华山就以地理位置、山形走势而天下闻名,南临秦岭,北接黄渭,素有“奇险天下第一山”的美名。华山历来就是道教正统全真教的道场圣地,中华之“华”也来源于华山的名字,所以华山也被称为“华夏之根”,道教“第四洞天”。
古有“华山论剑”视为武林盛事,众武林豪杰齐聚华山顶,一较武功高下。现代也有两位书法家,为了“华山”二字的归属问题各执一词,相争不下,最后闹得多次三番对簿公堂。虽然“分辨”出了孰是孰非,却成了没有赢家的闹剧!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无论是人事物,只要一出名,随之而来的就是热度和关注度。热度和关注度有了,是非也就避免不了,“华山”二字的署名权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华山位于秦岭和黄渭之间已经千百年了,虽然一直是文人墨客的游览圣地,但是直到1996年东山门的景观石上才刻上“华山”二字,供游客欣赏,拍照留念。
这两个字是从当年陕西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华山导游图》上拓写下来的,并没有字体的署名人,而且东门的这个景观石属于公益性观赏用,不收取游客费用,华山管理局的负责人员决定不给这两个字署名。
但随着来华山游客越来越多,事情就变得复杂了。2001年的一天,一位刚结束华山旅行的游客,经过赵养科父子俩开的书画店,突发奇想,想请赵养科给自己的华山导游图题字。他走进店中,虽然没有看到赵养科,但是看到了赵养科的儿子赵克力。
游客心想能够请赵克力题字也是不负此行,就对赵克力说:“能否请赵先生为我题字,纪念我这次华山之行。”赵克力欣然应允。
游客拿出了自己的华山导游图,指点着希望赵克力题字的地方,“请赵先生在这里题写‘华山留念’,多谢啦!”题字是顺利完成了,但是赵克力对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心生疑虑。
这两个字怎么看怎么像出自父亲赵养科之手,于是赵克力复印了导游图,准备向父亲求证。
赵克力把复印的导游图拿给父亲看,经过赵养科的反复确认“这是我的笔记,我要去华山看一看,进一步确认。”赵养科到了华山之后,在贩卖导游图的小贩嘴里得知,原来华山东山门的景观石上也雕刻着这样字体的“华山”二字。
确认过笔记后,赵养科回到家中搜集了相关证据,于2002年4月把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告上了法庭。庭上赵养科陈词“华山东山门景观石上的‘华山’二字是我笔迹,他们没经过我的同意,擅自使用且不标明作者,是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当时,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出庭人员也承认,这是公司的工作失误,并愿意与赵养科达成调解,在“华山”二字下方增加雕刻赵养科的姓名,并一次性赔偿6000元。可事情发展到这却并没有结束,这次开庭只是个开端!
2004年5月,茹桂受到邀请前往华山,参加省里举办的“世界华人咏华山”活动,他说“华阴市市委书记党德才和市长郑西武两位领导分别向我表示感谢,表明已经把我写的‘华山’二字雕刻在东山门的景观石上,还要我补写款名。”
活动结束后,茹桂返回西安,还没来得及写款名,却收到了郑市长的电话称“景观石上已经有了款名,是赵养科。”
“西安工艺美术公司于1988年承修华山东门的工程,当时,杨屏同志前来邀约我题写‘独尊’、‘华山’的匾额及楹联,我写好后就给了当时前来联系的杨屏。
随后,他又把“独尊”和“华山”交给了华山管理局,这中间我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后来彭真委员长为华山题字‘华山’,我便建议刻字时只用我写的‘独尊’,而且当时所有手稿没有回收,都留在了管理局。”茹桂回忆到。
听到郑市长说“华山”署名赵养科,茹桂也很意外。为了严谨行事,在接到电话后,茹桂又亲自前往华山确认字体。来到华山东山门前的茹桂,确认了景观石上的“华山”二字是自己的手笔。就写信给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要求对方给个明确答复,并且修改款名。
两年前已经“打过官司”的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负责人,并没有把这封信的内容放在心上,就忽略了这封信,也没有给相应的回复。
迟迟没有收到回复的茹桂,迫于无奈,于2005年6月,一纸诉状把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和赵养科告上了法庭,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茹桂除了陈述“华山”二字的来历外,又表示“‘华山’二字和落款人赵养科的姓名在用笔、气质和字体风格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就是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说出自一人之手呢!这两个字应归属我所有,赵养科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因为双方都拿不出当年的原件,法院在获得双方同意后,对“华山”二字做了笔迹鉴定。
2005年12月,经过检察院的专业鉴定后,法院给出了一审判决。“华山”二字出自茹桂手笔,要求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更改款名,并登报更正声明,赵养科登报道歉,并赔偿茹桂实际损失5270元和精神损失费200元整。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一审结束后,赵养科很是诧异这样的结果,“我不接受这样的审判结果,将会整理相关证据,准备上诉。”赵养科表示。
于是,整理好了证据链的赵养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赵养科表示“作为书法爱好者,我每天都会练习,字体会有所变化是正常的,这次笔迹对比用的是我和茹桂现在的字贴,这样得出的结果不科学,我不认同。”
二审时,赵养科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华山”二字来源于导游图,导游图上的字来源于1994年华山风光挂历,这中间所有环节都有证人。而且,当时华山管理局的前科长舒峰曾表示,这块巨石上的刻字是他选的,他肯定当时选用的不是茹桂的字。
因此,二审法院认为杨屏的证词,仅能证明茹桂写过“华山”和“独尊”等字,却不能直接证明其与现在景观石上所刻“华山”二字有直接联系。
一审检察院是用现在茹桂和赵养科的笔迹与当年的笔迹进行对比,其鉴定结果不具有科学性,不应被采纳。判决撤销一审结果,判定“华山”二字是赵养科所写。一审败诉的赵养科,奇迹般的扭转乾坤!
这下,换成二审败诉的茹桂接受不了了。他积极寻找赵养科所谓的原始证据,一本1994年的华山风光挂历。还找来了当年华山导游图的编导黄继贤,在黄继贤口中寻找到了此案的突破口,当年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并非借鉴与1994年的挂历。
拿到有利证据的茹桂于2006年12月再次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次年法院受理申请,并于7月份进行了再审。
此次开庭,茹桂向法院提交了9分新证据和3名新证人。而且OB体育,此前一直保持中立的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负责人一反常态,在此次庭审中表示“华山”二字出自茹桂之手,要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向赵养科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回此前赔偿的6000元。
面对新证据,赵养科承认了1994年挂历的“华山”二字与东山门景观石上的“华山”二字不是相同字体,因为时间久远,自己已经记不得石头上的“华山”出自哪一年的挂历上。
赵养科说:“我给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多种华山出版物上都题写了封面,这本挂历上的字不一样,不能证明石刻上“华山”不是我别的刊物上的字。”
这场看似简单的著作权侵权案纠缠了两年之久,赵养科和茹桂深陷官司中,身心俱疲,也为此耽误了很多研究和工作。
赵养科的儿子赵克力曾向记者诉说“茹桂不分青红皂白,将我父亲和华山管理局一同告上法庭,这在程序上就错了。因为我父亲当时是起诉的华山管理局,而不是个人。茹桂为什么不告管理局,而把我父亲牵扯其中,甚至公开用欺世盗名等恶毒词语大骂我父亲。”
据悉,一审茹桂胜诉后,赵养科因败诉公开道歉,名誉受损,小店的生意一落千丈,随之而来的人品受到质疑,有一个阶段十分困苦。
反观胜诉的茹桂,丝毫不低调行事,公开登报质疑赵养科人品与艺术能力,甚至用剽窃、侵权等人身攻击的词汇在报纸上公开评价赵养科。
赵养科愤而反击,决定申诉的他也依旧没有消停。赵养科曾对茹桂说:“你不该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咱们三方大可以坐下来慢慢谈,如果你我都没有当初的手稿,‘华山’二字本可以不署名,如今你我纠缠在这官司中两年了,我做出了很大让步,你却步步相逼。”
对于赵养科的说辞,茹桂也表示道“我这两年身心俱疲,为了这个案子,我停了一个课题和一本专著写作。虽然多次想打退堂鼓,但是出于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法律公信力的尊重,我还是坚决的走下去!”
面对这样态度的茹桂,赵养科表示很无奈,“如果官司再拖个一年半载,我宁愿投降,绝不纠缠下去!”
赵养科曾经拜会过茹桂,加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时,还是茹桂和协会副主席赵熊做的介绍人。面对放下姿态的赵养科,茹桂态度依旧强硬,“我认识你吗?我只是听说过你这个人,但从未见过你!”
赵养科十分无奈,昔日“师徒”反目成仇,两大书法家为了一场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开庭5次,每一次得胜之后都大肆攻击对方,诋毁对方名誉,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胜了官司,输了人品,成了一场闹剧。
所谓“水流百步自清”,这一场看似简单的著作权侵权案闹得沸沸扬扬,天下尽知。两大书法家为了一点小事,放下身段相互攻击,身缠官司,失了文人的风骨。可无论孰是孰非,这场风波过后,没有赢家,只是让大众看了一场笑话。
[1] 康亚玲,华山”之争(J)·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法理、法史;《新西部》,2007年.08期54_55
[2] 陕西记者站,韩丽,“华山”石刻文字署名权起纷争 报纸·社会科学Ⅰ辑·法理、法史;1_2
[3] 张陇堂,“华山”署名权之争又起波澜 报纸·社会科学Ⅰ辑·法理、法史;文献来源:《中国旅游报》1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