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丈夫去世8年后女子想将百万房产OB体育出租却被婆婆百般阻挠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06 03:59:25

  OB体育福建福州,女子丁玲在丈夫去世后,由于无力负担高昂的房贷,打算把价值100万的房屋出租出去,可婆婆却站出来极力反对,婆婆:想让我搬先拿30万来。

  丁玲是陕西人,在外打工期间,和来自福州的陈明认识,两人无论生活习惯,还是风俗都有很大差别,但千里姻缘一线牵,两人之间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很快坠入爱河并结婚。

  2011年,丁玲和丈夫共同出资,在福州市买下一套价值100万的住房,当初购房时首付30万元,剩下的70万元都是银行贷款。

  不久后两人生下一个儿子,虽然经济上不算富有,但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非常幸福。然而命运无常,一场意外的疾病,夺去了陈明宝贵的生命,小两口幸福的日子就此戛然而止OB体育。

  丈夫去世后,丁玲本想带着孩子回陕西老家生活OB体育,但想着丈夫临终前对她说,希望把孩子留在福州,她也就放弃了回老家的想法。

  丈夫去世后,牵扯到其遗产的处理问题,根据我国继承相关法律制度,丈夫的遗产,由其第一顺位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也就是说丁玲和孩子,还有公公婆婆均有继承权。

  最后,在处理遗产的时候,为了照顾丁玲母子二人,也为了留住儿媳,公公婆婆均声明放弃继承丁玲丈夫的房产,就这样,这套房子公证到丁玲母子二人名下。

  作为顶梁柱的丈夫倒下之后,每个月3500元左右的房贷OB体育,自然就落在丁玲一个人身上,她本就收入不高,既要养小孩又要负担房贷,这让她倍感压力。

  由于房子面积太大,后来丁玲就想着把房子租出去收取租金,自己带着孩子和婆婆另租一个小房子住,这样差价就可以用来供房贷,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丁玲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婆婆,没想到婆婆情绪非常激动,坚决反对她把房子租出去,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又过了几天,丁玲再次提起出租房子的事情,表示自己目前根本无力按月偿还房贷,而此时婆婆也提出要求,房子出租可以,想让我从这套房子里搬走,先拿30万给我。

  丁玲一听瞬间傻眼,别说30万,1万她都拿不出来,况且,为什么要给30万?

  婆婆解释道:当初两口子装修房屋的时候,由于手头没钱,是公公帮忙借的装修款,当时公公向自己女儿借了15万,现在已经过去多年,也该涨了不少利息,要想租房,就要先给我30万。

  丁玲非常不解,她认为自己把房子租出去,只是为了减轻房贷压力,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为何婆婆会提出这个要求逼迫自己。

  听丁玲这么一说,婆婆才说出藏在心里的话,原来她之所以逼迫儿媳丁玲拿出30万,是因为她听说儿媳交了男朋友,现在怀疑儿媳是想最终把房子卖掉走人。

  婆婆称,儿媳在,感觉这个家还在,另外儿媳说房贷有压力只是一个借口,她完全可以供得起这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儿子生前留下的,她想把房子以后留给孙子,担心儿媳卖房后把钱都带走并成立新家。

  对于婆婆的疑虑,丁玲也坦然表示,自己确实有了新的感情,但出租房子跟自己恋爱无关,主要还是想减轻负担。

  这套房产是丁玲和儿子共同所有,因为儿子是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为监护人的丁玲,可以代理儿子做出决定。

  而作为完全产权人,丁玲当然也可以对其名下的不动产作出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所有,丁玲不管是出租还是出售这套房产,婆婆均无权干涉。

  《民法典》及《宪法》均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法律制度,符合结婚条件的成年人,有恋爱、婚姻的自由,其他人不得干涉。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丧偶儿媳再婚引发的矛盾,坦诚的说,丧偶儿媳如果再婚成立新家,必然会把精力投入到新家庭中,这对原来的家庭和孩子,肯定会产生负面影响。

  而且从心理上来讲,公公婆婆也一时接受不了儿媳再嫁,所以很多公公婆婆才会站出来干涉儿媳再婚。

  但顾虑归顾虑,和这些顾虑相比,我们的法律更应该保护丧偶儿媳的个人幸福和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