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要注意!万州一房主因此被罚款200元OB体育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0 07:52:25

  OB体育房东们,注意啦!出租房屋一定要登记承租人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否则就要被处罚。日前,万州就有一房主因未按规定,对承租人进行实名登记和备案,被处罚款200元。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红光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国本路、复兴路开展实有人口采集、登记工作时,发现国本路94号附1号2楼一住户与实有人口登记不符。随即,民警通知房主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民警调查询问得知,该房屋目前居住人员系租客,但是“二房东”转租的。原来,房主将房屋出租后,约定好租金,便没有过多询问,只顾收取租金。让房主没想到的是,承租人当起了“二房东”,又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虽“二房东”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房主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申报。

  在派出所,民警对房主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并责令房主务必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登记制度,无论将房屋出租给谁OB体育,都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由于房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OB体育,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房主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房屋出租后,房主应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OB体育,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对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要及时登记备案。这不仅仅是为了公安机关掌握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进一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灾害事故,更是有利于保护房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要及时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里面明确租赁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租金等明细,减少纠纷问题,房东且具有监督的义务。要认真核对承租人提供的信息,发现承租人涉及、从事不法活动要立即举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解除租赁合同。另外,房主在出租时一定要依法出租,千万不要将房屋租给来历不明甚至明知“有问题”的承租人。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出租房屋的房主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承租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在出租自家房屋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否则将会被处罚。

  2.可通过添加社区民警微信或打电话告知出租房具体地址、承租人身份信息直接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