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红光社区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国本路、复兴路开展实有人口采集、登记工作时,发现国本路94号附1号2楼一住户与实有人口登记不符。随即,民警通知房主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民警调查询问得知,该房屋目前居住人员是一名租客,还是“二房东”转租的。原来,房主将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却当起了“二房东”,又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虽然“二房东”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房主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申报。
在派出所,民警对房主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OB体育,并责令房主务必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登记制度,无论将房屋出租给谁,都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由于房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