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38人都找同一家中介公司办理公租房,其中21人交钱后,中介迟迟不给办理;17人入住房屋大半年,突然被房东告知,入住的是通过中介出租的房屋。
记者在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桌子上发现了一本缺页的笔记本,名为“公租房内训资料”,里面均是关于办理公租房的问答。
答:公租房是国家的,需要六部联审,需要3—6个月,资格通过一定有房,轮候资格按先后顺序。
答:西安市有1300万人口,有500万人都想申请公租房,所有人都是按照先后顺序,如果有人承诺3个月能办下公租房,那一定都是骗子。
答:条件不符合不收费、办理前先签合同,办不下来不收费、公司从2017年至今为止,已为上万名客户提供公租房保障服务;条件不符合给多少钱都不办理。
据现场多人介绍,这个本子是他们要求公司大股东霍某拿出来的,其内容与客服人员给他们打电话时的话术无异。
2022年7月,西安市民白先生接到一通虚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是金住易建的客服,能够低价、高概率办理公租房,可以任意选房子,这让我很心动。”他说,客服还告诉他,只要来公司签完合同OB体育,公司就可以帮他走完办理公租房的所有手续。
白先生添加了金住易建客服的微信,“微信显示对方是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账号,对方也明确告知了线下办公地点。”白先生说,他担心线上办理容易被骗,专门去了一趟金住易建公司,“公司在高档商业楼里办公,规模很大,这让我打消了顾虑”。7月11日,白先生与金住易建公司签订了《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上面显示所办理的房屋坐落于“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面积为37.5平方米。租赁期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730元。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合同上并未注明“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字样,就是一份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我签合同时也注意到了,想着毕竟是违规办理OB体育,肯定不能明写,而且中介提供了一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确认书’,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白先生说,虽然合同内写的住房面积为37.5平方米,但他入住房屋的面积71平方米,中介说算下来房租每平方米只要10元,住够3年还可以返还65%的押金,即19500元。
2022年9月,金住易建公司通知白先生保障性住房已办好,“我来公司收房,对方询问我在哪个区居住,并给我拿出了所在区域内近10个小区供挑选,我查询地图后选择了离我最近的中环国际城小区。”白先生和客服的聊天记录显示,房租为公租房的收费标准,72平方米的房,每月租金740元,每月房租打到中介指定的账户上。白先生交了3万元押金。
今年7月,金住易建公司突然告知白先生,房东已经和公司停止合作,若白先生想继续居住,可与公司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我办的是公租房,中介让我入住的也是公租房,现在突然出现了个房东?我不能理解。”白先生随即来到金住易建公司询问情况,对方称可退费,可截至7月18日仍未退款。
采访过程中,白先生拿出此前金住易建公司用作宣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确认书”照片说,他当时签合同时,完全被低价房租蒙蔽了,竟然没有注意到这个所谓的文件是假的。记者看到,此文件的抬头、盖章单位均被抹去,但细看可发现文件并非西安本地的,而是“绍兴市越城区”。
李女士于2022年9月找到金住易建公司办理公租房,交了30000元押金和10000元手续费,签完《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后,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显示,“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出租人3万元人民币……承租人每月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支付730元基础租金。”
2022年11月5日,金住易建公司称公租房已办好,可随时搬入中环国际城小区居住,“房租是按照公租房的标准交的,房子一共71平方米,因此每个月只产生730元房租。”李女士说,她一直以为自己住的就是公租房,直到今年7月,突然有一位自称房东的男子上门告知她说与中介终止了合作,要求李女士考虑搬离。
对于房东的说法,李女士感到很疑惑,“我租的是公租房,为啥会突然出现房东?”7月10日,李女士去找金住易建公司要说法,却被告知只能进行退费处理,随后提供了一份《退款协议书》,上面显示:“甲方向乙方退房屋选装购买产品经费和房费加杂费(扣除居住期间房租、物业水电费、房屋折费)”“双方均不得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平台、微信、微博、自媒体等)上就该争议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对于金住易建公司的处理方式,李女士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在她和公司负责人争论时,警方来到现场进行调查,“中介被带走后也一直没有给我说,应该退多少钱,退款协议,我也没签成。”
7月15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唐延南路绿地智海大厦18楼的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该楼层电梯门两侧张贴了两张内容一样的声明:“公司主营业务并无保障房、公租房。”“夸大我公司住房性质及优惠条件,混淆视线,并非我公司员工。”
拿合同的男子自称姓高,也是被金住易建公司以“能办理公租房”为由吸引过来的,但直到现在没有见到房子,也没有退款,“中介公司一直称自己没钱,现在退不了。今天我们碰到了中介公司的大股东,现在正在办公室里和我们进行谈判。”
在高先生的带领下,华商报记者通过侧门进入金住易建公司内部。“这个公司已经有跑路迹象了,电脑这两天都搬得差不多了,生活垃圾是我们留下的,我们已经在公司蹲守两天了。”高先生说。
公司董事办公室内,有38位市民给公司交钱却未能办理公租房。记者发现,他们手中拿的均为制式合同,合同内并无任何“公租房”“保障房”字样,并且租房地址均为雅荷紫金阳光小区。他们都给公司交了从3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押金,少部分人还被“客服”收取了代办手续费。其中21位市民表示,他们自从给公司交完钱后,就一直没得到回复,“有些人至少还享受了几个月其他地方的公租房,我们这21个人连房子的影子都没见过。”杨先生说。
7月15日,在公司办公室,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大股东霍某称,公司不是不给退费,只是现在没钱,“我们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三房东,二房东将雅荷紫金阳光小区一房二租了,导致我们跟二房东间有官司,得等到官司打完之后才能退费。”他承诺,30天之内会把钱退完。
为何宣传时使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临时确认书”上刻意涂抹掉了关键信息?霍某承认,该文件是从网络上下载的,但未正面回答为何对文件刻意进行涂抹。“当时和大家签合同时,我们的项目正在办理中,因此我只能先拿一个样本让大家看看,主要是为了告诉大家这个东西我们也会有。”
宣传时明确给客户表明是办理公租房,为何合同内未出现“公租房”“保障房”的字样?霍某未正面回答,只是称,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公租房已经向未央区住建局申请了,只是因为公司和二房东内有官司,所以公租房的申请被暂缓了,“手续正在走,等我们官司结束了,肯定还是要继续办理公租房。”
霍某称,一开始和客户办理的均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房产,只是因为二房东涉及一房二租,所以导致房产没办法办理了。
17位已入住公租房的是什么情况?霍某称,这些均是过渡性住房,最终交付的肯定还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有些客服没有给入住客户讲清,因此导致了误会。
张贴声明说公司无办理公租房业务,又口头承认公司给客服办理的就是公租房,对于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霍某未作回答。
就此情况,记者致电未央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从未接到过任何公司递交的公租房申请,建议被骗人员尽快报警。她介绍,各小区是否有公租房,在小区建设时就已经确定了,绝不可能由任何人或任何机构在建房后申请,此外,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也只能由市住建局进行,“区住建局从来不受理公租房的申请,仅仅是做资格审核工作,如果个人需要申请公租房,需要向市住建局申请,由市住建局审批。”工作人员强调,办理公租房无中介、无代办、不收费,任何代办机构都是诈骗。
记者致电霍某口中的“二房东”——西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雅荷紫金阳光小区7栋是安置楼,1到19层由他们物业公司管理,他们此前确实把房出租给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但后来由于其一直拖欠房租,便停止了租赁。
7月18日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到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一位住户,他表示小区为范家北村的安置回迁小区,从未有过公租房。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已入住所谓“过渡性住房”的17人中,绝大部分以为“过渡性住房”就是金住易建公司给他们办理的“公租房”,直到房东让他们搬出房屋时,他们才得知自己住的是“私人房产”。
记者在西安市住建局官网看到,目前西安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有三个档次,以两人家庭为例,若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29元,公租房租金为2.89元平方米每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058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2%执行;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828元的,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90%执行。以高新区为例,其公租房的平均价格为每月15元/平方米。
近日,记者分别联系了金住易建公司介绍的“过渡性住房”小区。中环国际城南区小区物业表示,小区内均为商品房,无公租房。嘉泰隆小区、夏店荣府小区、创汇社区小区物业表示,小区为安置回迁项目,有安置楼和商品楼,未听说过公租房。
房东王先生表示,他只是把房屋挂在了网上出租,没过多久就有人联系他说是中介公司,可以帮他快速把房租出去,王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显示,甲方为王先生,乙方为张某,租期从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房租为每月2000元,押金为一月租金2000元。“张某是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一个股东,签订合同后,我都正常收租,但今年7月中介公司停止打款,我询问后张某称房屋不租了,2000元的押金也不要了。”房东说。
房东李华(化名)介绍,她的情况和王先生的类似,也是张某和她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只是转款方为陕西金筑尚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记者查询该企业信息发现,该企业2022年9月5日因“在未取得《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前,擅自以‘社会保障性租赁租房项目’名义对外开展商业宣传”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罚款300000元。
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的电线时许,记者联系上了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大股东霍某,询问杨某的情况。霍某称,“杨某管着公司的运营和财务。”
记者询问,“陕西飞鹏金住易建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和“陕西金筑尚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无关系?
既然是两家公司,为何公司运营和财务被另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掌管?霍某改口称:“我不知道,你问杨某吧。”
下午2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目前已有多位市民就此事前来报警,警方正在对案情进行梳理。 华商报记者 王煜鑫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