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采取了“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
刚过去的七、八月份是应届毕业生求职高峰期,一线城市的住房租赁需求呈现集中式释放,租房市场也进入了活跃期,但是,随着前段时间有平台“跑路”被曝出以“高收低租”的模式套路房东与租客,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到,而租客则损失房租押金,面临无房可住的情况。
几乎一夜之间,国内多地的互联网长租公寓平台上的租房和房东发现上当受骗,据悉,其中涉及四川、浙江、华南、华工等省份和地区的多家租赁中介公司,共计有上万套房源背后的房东和租客受到波及。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小编在这里提醒一下广大租客朋友,谨慎选择租赁及中介公司,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OB体育,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长租公寓企业为了短时间内抢夺房源,企业支付给房东的租金高于租客支付的租金,属于亏本经营。
企业向租客按年度收租金,然后按照季度或月度支付给房东,将差额用于自身经营或其他用途的现象。
例如,一套房源市场租金为3000元/月,中介平台以4000元/月的租金从房东手上收房,却以低于2000元/月的租金租给租客。
与此同时OB体育,中介平台要求租客一次纳1年的房租,然后每月付给房东,利用租金流的时间差牟利。
租客应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如对房东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带来的风险,遭受损失,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警省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切勿配合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
确实需要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诱导或强迫租客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仔细查看租赁合同,了解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通过官方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可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租金贷”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行为不可持续,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有意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全国已出现多家企业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导致爆雷的现象,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而早在7月底,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就发出倡议书,共同“高收低出”、“长租短付”高风险经营行为,希望广大租客们在租房的时候务必看清合约条款以及了解清楚,以免陷入不法分子的套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