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小广告沸腾校园 “临时家庭”挑战“禁租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6 10:17:30

  OB体育“有双人床,价格20元/天,可供朋友聚会、牛郎织女共度良宵……”一份贴在筑城某高校公告栏上的招租广告引得校园内沸沸扬扬——

  10月17日,记者在筑城某高校附近的超市购物,偶然间听见五名女大学生谈笑风生,断断续续的说着“开房”OB体育、“牛郎”“鸳鸯浴”等词语,记者询问之下,得知她们说的是校内一则招租广告,而对于广告张贴的位置,姑娘们却拒不透露。

  随后,记者来到该校,几经周折,在一名男学生的带领下,终于在该校男生宿舍门口见到了这则招租广告。

  该广告大标题写着“临时家庭”,内容为“现有出租房间,室内有双人床、大彩电、低音炮、二十四小时热水可洗澡,价格20元/天,可供朋友聚会,打麻将,牛郎织女共度良宵……”,并附有联系人及其电话。当时正有十余个男生津津有味地“解读”广告的内容,其中不乏眉飞色舞者,嚷着要记下联系人的电话,以便以后有用得着的时候。

  据一些学生透露,在学校里也曾经看见过类似的“按日计费出租房屋”的广告,这些广告大多都与“爱情”、“浪漫”、“恋爱”等内容“沾亲带故”,不过直接写明“牛郎织女共度良宵”语句的却很少见。

  筑城另一所高校历史系大二学生告诉记者,这种“临时家庭”式出租屋是出现在“禁租令”出台之后,由于现在学校时不时来寝室突击检查,同学们都不敢长期在校外租房住,“临时家庭”因最大限度地提供了“方便”,受到一些大学生的欢迎。一位来自遵义的女生告诉记者,“十一”长假她没有回家,和朋友在贵阳玩。当时她和朋友就租了这种“日租房”,“玩得自由自在,不用再受学校晚上12点关门的限制OB体育。”这位女生说。

  “我觉得这种‘临时家庭’很适合我们这些球迷。”体育系的学生潘某说,因为宿舍没有电视,以前看球赛只能去学校周边的网吧、酒吧或餐厅,那些环境人员嘈杂,“有了‘临时家庭’,花很少的钱就可以玩得很自在。”另一些学生则称,时不时有外地亲朋好友来看望,贵阳的旅馆太贵,“临时家庭”正好适合他们。

  “以前我和女朋友长期在外租房,但‘禁租令’出台后,学校查得严了,我们只好各自搬回寝室住,‘临时家庭’给我们提供了最后的私人空间。”某高校化学专业的小李对记者直言不讳。

  连日来,记者在筑城一些高校附近调查后发现,所谓的“临时家庭”其实就是暂时未能租出去的房间。

  在位于煤矿村的一租房处,两张桌子后面坐着一男一女。记者表示“想租一个单间,但是只租半个月”,老板说“短期租房也可以,就是价钱比较贵”,当记者询问怎么个租法时,女房主笑着说道:“可以租一天的嘛,随便你。”她告诉记者,日租房25元一天,要先交100元押金。记者提出要先看看房子,开始遭到了房东的拒绝,记者软磨硬泡,才见到了日租房的庐山线平方米的屋子,只有一张床和一张茶几,床单皱巴巴的,一床棉被随意地扔在床上,地面上到处扔着一些卫生纸和几双不干净的拖鞋,房间里还有一股浓浓的烟味……

  看到记者似乎对房子的条件不满意,女房主赶紧对记者说:“现在随便去外面的小旅社开个房间,少说也得四五十元,况且还要登记身份证,多麻烦。”见记者还在犹豫,女房主又悄悄地对记者耳语:“我这里主要针对学生开放,晚上没人来查房,有的人每隔几天就来一次,住几个钟头就走了,和你一样,都是学校里面谈恋爱的小青年。”

  记者说没有带证件,老板称“看你也是学生模样,学生租房不要证件”,记者询问不查看证件不怕住进来不法分子呀,老板回答:“要是还要登记,附近的学生就不会来了。”

  今年8月份,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为此我省各高校还出台了配套政策,对于在校外租房的学生给予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理。与此同时,各高校还通过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来试图遏制学生校外租房的势头,但是各高校开学一个多月以来,这种“遏制”手段并未收到预期效果,不少学生与学校玩“打游击”,“禁租令”成了一纸空文。

  记者找到了几位在校生,请他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他们表示,“家庭旅馆”在学校里还是有一定市场,“主要是情侣和校外亲戚朋友住。其实也挺方便的,有时候在外面玩晚了回不了寝室就有了去处。”至于“家庭旅馆”会不会成为学生情侣的谈情说爱之地,他们表示“有些事不是因为‘家庭旅馆’出现才发生的。大学生已经成年,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吧。”

  采访中,一位大学生的家长则斩钉截铁地表态:“我是绝对支持‘禁租’的。”这位家长还说,孩子住在集体宿舍里,和同学们一起过集体生活,是孩子成年后走向社会的第一站,学会与同学朝夕相处,学会为人处世,是积累社会经验的第一步,这是人生道路不能没有的一个阶段。在外租房子对学生们的安全是个很大的隐患。

  对于“临时家庭”现象,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系教师王东发表了他的个人看法:“教育部今年8月出台一道高校‘禁租令’,让高校周围专靠租房给大学生的房东收入严重缩水。部分高校周边的租房老板想出了一个绝妙对策,推出了所谓‘临时家庭’。这种‘临时家庭’、‘学生旅馆’、‘日租房’问题很多,抛开道德问题不说,这种租房方式,由于租房人员流动性较大,‘日租房’更是天天换人,同一把钥匙在许多人手中传来传去,一旦出现治安案件,很难进行调查,如果学生不经学校批准偷偷溜出去‘潇洒’,万一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而且任何人都可以入住‘临时家庭’,而房中的被褥、毛巾等物品跟人的皮肤亲密接触,卫生问题不容乐观,容易造成病菌的交叉传播。”

  据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毅介绍,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还没有处理过这种情况,《治安管理处罚条理》中也没有对“按日出租”进行特别规定。但是刘支队长明确指出“出租房屋方如果没有获得租房许可,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出租经营,都属于非法出租,房屋出租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查处”。

  据贵阳市沙冲法律服务所律师莫敏介绍,有关法律中并没有对“临时家庭”进行明文规定,对于取得租房资格的租赁户而言,采取“家庭旅馆”的租赁方式其实是其自主经营的内容,由于双方存在一个自愿的关系,所以很难在法律上对大学生和房东老板的这种行为进行规范,更多的只能靠大学生们自身的道德及学校内部的管理去约束,或者由学校出面,与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联合,控制学生外出租赁“家庭旅馆”的局面继续扩大。

  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的;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近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被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其中对“旅馆、出租房”的管理中明确提出:

  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将对旅馆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日以上5日以下行政拘留。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的;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的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日以上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