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2015年7月2日,梁某与伍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鼎湖区新城北二区的某一房屋,租赁期限自2015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伍某却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要求将房屋收回并拆除重建。
梁某多次与伍某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梁某遂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伍某赔偿其装修费损失、搬迁费、剩余半年合约期所产生的收入损,合计61030元,并退还保证金5000元。
签订合同前已经说明房屋是用来投资的,正在寻找合适的买家,随时可以与原告解除租赁合同,并补偿3000元给梁某。合同签订后,梁某以困难为借口拖欠租金,第二期租金拖欠30天时间才支付,第三期租金没有支付,所以梁某反而应该交清所欠款项并支付滞纳金。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伍某应如何承担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被告伍某是否应当返还保证金给原告梁某。
鼎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知道合同可能随时解除,清楚履行合同存在风险,应自行承担租赁产生的风险。其与被告协商确定支付违约金3000元,不违反自愿、公平的原则,其效力应予确认。根据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如原告不再续租,且无任何违约行为时,被告将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伍某赔偿原告梁某的损失3000元,并返还保证金5000元给原告梁某。OB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租房成为了当下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租房者和出租人都需要明确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合同前,尽量核实该建筑是否为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是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口头协议要写入合同中。
2、约定合理的租赁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如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但是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租金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承租人未能在上述支付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应当及时催告或者提起诉讼,以免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好做到合同上每一个条款仔细斟酌,一旦交易因故出现纠纷时,合同上的条款将作为处理纠纷和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