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母亲生前留下的房产,难道不只是父亲、我和姐姐来继承?”前不久,一起盘根错节、涉及三代十八口人的继承公证业务在城西公证处办结,由被继承人的儿子个人继承房产OB体育。8月28日,当事人李先生顺利办妥过户后再次来到公证处,专程向细致严谨的公证员道谢。
李先生的母亲于2004年去世,留下一套60平方米的房产。李先生与父亲、姐姐商量后,家人均同意由他独自继承。今年3月OB体育,他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便前去城西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事宜,突然发现事情棘手得超乎想象。
原来,公证员详细了解家庭成员情况后,发现李先生的姥姥后于李先生的母亲过世,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牵扯出这套房产其实有18名法定继承人。
对此,李先生大呼不解,公证员在纸上画出多个家庭结构图,为他细细讲解。其母亲去世后,房产一半份额留给其父亲,另一半则由其母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即李先生及其父亲、姐姐、姥姥。后来,姥姥去世,李先生的母亲及其4个兄弟姐妹则转继承了老人的份额。这些年,李先生的舅舅、姨姨又相继过世,便由他们的子女、孙辈等代位继承,虽然所占份额不多,但都是法律上的继承人。
随后,公证员抽丝剥茧,厘清法律关系,并帮助李先生与其亲属积极沟通,最终李先生一家达成一致,其他17名继承人均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由李先生个人继承房产。
“继承公证中各类关系盘根错节,家家情况都不一样,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保障了每一名继承者的权利。”经办此项业务的公证员贺利珍介绍,李先生家中的情况虽然复杂,却并不是个例,在这类业务中,产生问题的关键往往在于被继承人去世时父母健在,这种情况下继承权就要牵扯到子女的“七大姑八大姨”,即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况,导致问题复杂化。
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公证员建议,为减少身后纠纷,破除错综复杂的继承人关系网,预立遗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此外,尽可能及时办理继承公证,拖得时间越久,越有可能出现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复杂情况,给后续办理增加难度及不确定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则第二顺位无权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法定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