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一戳!名下房产信息随时可查OB体育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7 13:09:10

  OB体育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时就市民提出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有网友提出,想要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父母,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是否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明?

  对此,嘉宾表示,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3月起,实行房地产限售政策,购房人在限购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购买住房时,需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因动迁安置、房改、房屋互换、继承或遗赠、离婚析产、司法判决或调解、配偶之间变更产权人、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属于限购范围。

  自今年6月8日起,市民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全程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市民可关注“大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选择“线上办理”,进入“购房资格”申请界面,根据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等待审核结果,时间由原先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市民审核结果通过后,市民可自行登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打印购房资格证明,全程无需到任何窗口。

  有网友提出,房屋属于历史遗留范围内,但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该如何办理房证?

  嘉宾表示,关于开发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依据市法制办[2007]98号复函的处理意见,按如下要求办理产权登记 :

  1、经核查工商管理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的,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有关承继文件,由全体股东为购房者出具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相关手续。

  2、经核查工商管理部门,开发建设企业已被吊销的,如仍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留守人员,应由出资人为购房者出具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相关手续。

  3、开发建设企业已注销(或吊销),既找不到债权债务的承担者,又找不到出资人的,对购房人所购房屋此前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在本中心门户网站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可为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未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购房人居住情况,并由购房人提供在此居住的证明,在本中心门户网站及小区内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可为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

  4、对未按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办理过产权登记的项目,应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项目资料,中心以专题业务会议形式研讨决定可否按历史遗留项目办理。

  嘉宾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阅门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标上海,在原只能通过个人身份信息查询本人房屋登记信息外,新增加了输入准确的房屋坐落查询已登记的房屋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内容,但不能查询房屋权利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黄河街80号一楼自助查询大厅设置了“房屋自然状况查询区”,市民购买住房时,若对房源信息不放心需核实房屋状况可到专区进行查询。办理业务时,可直接输入精确的房屋坐落(与权证记载坐落一致),无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等材料,便可打印出已登记房屋的自然状况、有无抵押及查封等信息,但为保证公民隐私,房屋权利人等信息不对外公开无法查询。

  有网友提问,打算贷款购买一套学区房,银行要求开具个人名下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本人不在大连,有什么便捷的途径可以进行信息查询吗?

  嘉宾表示,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通过省便民服务平台“辽事通”APP和“e大连”APP查询,市民本人可通过手机24小时随时随地查询名下房产信息情况。市民可通过手机下载“辽事通”APP和“e大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不动产查询”模块按照操作指南查询下载查询证明。

  有网友提出,近日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工作原因急需前往外地,无法及时取证,遇到这种情况能否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嘉宾表示,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领取相关规定》,权利人应当持身份证件、领证回执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权属证书。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减少市民出行次数OB体育OB体育,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推出市内四区不动产权证书免费邮寄服务。市民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业务后,如需要邮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可持本人身份证、领证回执到登记大厅一楼发证科室申请邮寄。填写相关申请后,快递人员将在产权证打印后第一时间送证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