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持证率不足3% 准入门槛虚化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30 1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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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目前只要取得北京经纪人证书就可以,而且一年有2-5次考试,不但比全国考试灵活,难度也较小,所以报考全国证书的人数相对还是比较少的。”链家地产市场部张月坦言。

  不仅如此,各地的执业资格要求还互相排斥、互相拆台。据吴元明律师介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就曾在部分地区不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认可,以至于后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专门发文,要求地方性法规不得将地方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考核合格证明”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或从业人员执业的前置条件。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吴元明律师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需求也随之增强。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从1996年开始,上海等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地方,陆续出台了对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的行政法规。但到了2001年,国家也开始着手对房地产经纪活动进行规范,以应对和解决该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2001年12月18日,人事部、建设部发布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明确“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不过,暂行规定到底是属于部门规章还是,在理解上存在分歧。这就导致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不承认暂行规定的法律效力,而是仍旧依据本地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来对房地产经纪资格进行认证。”吴元明说。

  在吴元明看来,如果各地形形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在之前尚属历史遗留问题可继续保留的线年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就应该废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OB体育、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因此,继续保留将不仅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还将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形成干扰。

  “对各个地方所认可的房地产经纪资格应予以明确否定,不能再持暧昧态度或姑息养奸,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吴元明说。

  报考条件设置不合理,被认为是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人数逐年减少的第三个原因。如《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说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而在第九条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中,又作出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等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