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强调,要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他也多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次国务院会议,可以说是对习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有两个主题,排第一位的便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个表述大家或多或少在新闻中都见过。结合从去年年底到今年的一系列重大会议和政策来看,在“十四五”时期,这会是房地产市场最核心的关键词之一,也是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是目前住房供应体系的短板。形象地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商品房供给体系已经比较完善,是条“长腿”;但住房保障体系,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相对滞后,可以说是条“短腿”。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走起路来自然就不稳当。
这是大家都看得到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对新市民、青年人来说,“买不起房、租不好房”是非常切实的现实痛点。中国人讲“安居乐业”,不能安居,何谈乐业?
因此,短板必须要补,抓手就是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租金低,体现“保障性”;不超过70平米的小户型,体现的是保障房的过渡性质。保障房的性质是保障,不能掉入“福利陷阱”,这点要实事求是。
既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就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国办的《意见》中,有相当多的条款引发了市场关注,如“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等;同时,中央还会配套补助资金,降低税费,加大金融支持。
直白点说就是,中央希望各种主体来参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且会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而且这些政策中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前,有些保障房建在了比较偏远的地方,周围基础设施和配套不完善,在城里上班的年轻人自然不爱住。现在的政策是鼓励在城区、产业园区、交通便利区域,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希望实现“职住平衡”,而不是建设大量“睡城”、把大量时间浪费在通勤上。当然,租金要管控,得让租户承受得起、建房子的企业经营也可持续。
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啥概念呢?拿上海来说,政府提出的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建设4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提出的目标则是60万套(间),占供应总量45%。
5月中旬,住建部就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事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北上广深等40座城市的政府负责人参加。能看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已经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因为这是在房屋的供给侧上做文章,缓解住房市场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对房地产市场长远发展来说,这步棋很关键。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根本定位。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市场从业者,都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理解这句话。
的确,如果房子变成了“炒”的对象,变成了投资投机的金融产品,必然会吸引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流入房地产。这不仅加大调控难度,加剧房地产和实体经济的失衡,还会在全社会积累更大的金融风险。
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脑子还没转过弯,思维跟不,还是明里暗里想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一些领导干部还把房价高低作为城市是否繁荣的标志。所以,每当经济有下行压力,他们就想着继续用房地产来刺激经济,但这种执政惯性和惰性只能积累更大风险,带来巨大的后遗症。
今年上半年,一线标杆性城市、长三角和珠三角的部分二三线城市,乃至一些县城和中心城镇,都出现了房地产升温甚至过热的现象;一些政府打着人才政策的幌子,放松新房限购和预售条件,助推房地产市场。
同时,部分金融机构“放水”,本该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经营贷”违规进入房市,一些企业加杠杆买地推高房价;还有诸如“深房理”这样的组织化炒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这些倾向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近两年来之不易的房地产市场稳定局面又会丧失。对此,中央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
说到底,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背后,是城市发展思路的转变。是要短时间GDP的漂亮数字OB体育,还是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住房问题,为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城市管理者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严守房地产市场调控底线和红线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别做“饮鸩止渴”的傻事。(文/绫波、九段)
人民网北京7月27日电(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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