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小图为安居客第1套房在网上的照片,有天井,有停车,但文字描述却说是三楼。
大图为记者实际去看的房子,房型、楼层、价格与网上介绍的完全不同。本报记者丁嘉摄
日前,微博上曝出如今不少房屋信息网上虚假房源多,看房者最终看到的房子与网上房源大相径庭。为求证,记者近日以看房者的身份“校验”了安居客、新浪乐居以及搜房网三个网站,各选取2套房源,结果发现总共6套房子中仅有1套与网络相同,2套与网上房源完全不同,其余3套存在网上照片与实际不符、房型结构描述有差异等问题,安居客网站是本次记者暗访中问题最为严重的。
记者在安居客上找到一处位于“丰景湾”小区内的房源,该房源的说明为“单价低于市场价3000元/平方米”,总价为230万元。记者拨通中介任丰地产王先生的电话后,对方表示房东已将钥匙交来,随时可看房。
原定的看房时间为11:00,不过,记者当天在小区门口一直等到11:15后都不见中介身影,再次拨打电话后,一位销售人员才姗姗来迟,而且他也不是在安居客上发布房源信息的王先生本人,从对方递来的名片看,这位销售人员姓戴。
“这套230万元的房子现在看不了,我可以带你看一套同一小区房型差不多的房子。”戴先生说。当记者提出“为什么连钥匙房都不能现看”时,对方以“房东今天下午要来收拾房子”为由搪塞了过去。
最后,戴先生带记者看了一套三房两厅,报价260多万元的住宅,进入这套房源时,房东一家正在吃饭,对中介和“看房客”的到来还有些意外。这套房屋无论是房型、面积还是价格都与记者先前看中的“两房两厅”相去甚远。
记者重新上网找到这个房源,发现图片本身就和文字不符,文字中,房屋位于三楼,而配图中竟然出现了天井的照片,落地窗外还有一辆车。
记者在安居客上搜到的另一套房源同样在“丰景湾”小区,这套房源由先原房产发布,说明为“2007年次新房,两房240万”,记者到达约定的碰头点时,对方表示已在房内,让记者直接上楼,对方报出地址后记者发现,这套售价258万元房子并非记者要看的这一套。
中介王先生对此解释,“这套房子性价比较高,房型其实和240万的差不多,所以先带你来这。”并表示还有其他房源。在他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另一套房子,进入室内后,记者发现该户为三房两厅,中介报价275万元,依然不是记者想看的那套房。
记者首先找到凉城锦苑小区一套房型为一室一厅,由“立好信”中介发布的老公房,房型图显示,一室朝南,卧室和厨房、卫生间之间有一个东西向的长方形过道厅连结。进门后记者发现,房屋的实际结构与房型图并不完全相符。
相差最大的是过道厅,实际上是一个南北向的狭长过道,摆上一张餐桌后,一人通行都有些困难。房型图上,这套房屋的卫生间和厨房都在过道厅北侧,实际上卫生间在西侧。
“这套房子就是一室户的房型,中间是一个过道,房东借房子给我们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该房屋的租户表示。
看房结束后,中介向记者说明了该问题,“房型图只是在网上找了类似的图片,房东本身也可能对房屋结构做过改造。虽然样式有差别,但总面积和价格肯定和网上一样。”
记者在新浪乐居上搜到的另一套房屋同样由立好信发布,这套房屋最大的卖点在于有南北通透的大厅。
进入房间后,中介汪先生的举动显得有些不同寻常,他和记者一样,对房屋装修、房间大小、房屋内电路及一些电器的设置非常感兴趣。记者向房东提出是否可以拍照,结果汪先生也掏出了手机在各个房间前拍摄。
“很多买家都指明要这种南北通透的大厅房型,不过我也是第一次到这家来看房,所以要拍点照片回去更新。”汪先生承认,先前发布在网上的照片是找了其他类似房源的室内照片临时顶替的,“因为这里是底楼,所以就没放有窗外景物的照片。”
记者再次登录网站后发现,网上照片和室内实际情况颇有几分相似,不过从电视机幕墙、沙发上的靠垫等细节仍能看出两者其实“对不上号”。
记者在网站上找到一套由21世纪不动产发布,位于丰镇路16弄的房源。记者和中介一同到达房源所在的楼房时就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虽然声称是“钥匙房”,但是中介却拿不出大楼铁门的钥匙,只能按邻居的门铃让他们帮忙开门。
由于是一楼的房间,记者在进入后提出看一下天井的要求OB体育,中介却又说“房东没有给天井的钥匙”,记者只能通过铁门的缝隙观察天井内的情况。
记者还在现场发现,网上介绍为“中装修”,其中一张介绍图片上显示室内有大橱和床等家具。实际上这套两房一厅住宅的卧室内几乎空无一物,只有一台积满了灰的空调,由于房屋供电早已被切断,是否还能使用还不得而知。
另外,在照片上显得颇为明亮的房间实际上采光也有一定问题,两扇朝南的窗户外都有茂盛的植物。对此中介表示,“网上的照片本来就是随便放的,反正你们总要在实地看房后才做决定。”
记者还网站上找到一套位于“丰景湾”小区,由中原地产发布的房源。看房后发现,这套房源实际大小、价格、楼层都和网上的信息相符,所有照片也均是在这套房源内实地拍摄的。
此次调查中,记者看房的区域仅在江湾凉城地区,数量也只有六套,实际结果竟有五套房源和记者在网上看中的有差异。房产中介没对记者的疑问作正面回答,房产网站的客服也表示“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
这样的经历未免让记者联想起本报先前报道过一些读者在电子城买电脑的经历,看中了一款笔记本,却被商家以缺货等理由忽悠,结果只能掏钱购买更贵的产品。购买价值较大的房屋时,消费者自然不那么容易被“忽悠”多掏钱,但是为此额外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又该由谁承担?
“要房产网站保证每一条信息都完全真实准确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李书荣律师表示,网站仍需在两种情况下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是信息与事实存在非常明显的误差,二是有消费者就不实信息向网站举报。网站核实后,应该马上撤下这些信息。”
李书荣律师表示,中介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有最重要的责任,如果有消费者以错误的信息为依据签订了买卖合同,中介就存在欺诈的嫌疑,“即使没有造成后果,相关部门也可对发布不实信息的中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