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城区内房产交易政策、制度的执行;
3、承担市城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OB体育、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常态化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文件管理、机要保密、综合性材料起草、宣传与信息报道、建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劳资、内部考评和全处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基层党建、信访、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文明创建、办事公开、业务咨询、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和防范等综合性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和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监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凭证审核、综合统计和财务档案整理归档;负责政策性购房补贴的咨询、资料受理、审核和拨付工作。 (三)政务服务科,负责市民之家对外窗口服务的正常运行; 具体承担市城区个人房产档案、备案信息的查询出证;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管理,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变更、注销管理;市城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管理,含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变更、注销管理;市城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过程中的投诉处理;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市城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具体工作。 (四)商品房市场管理科,具体承担全市城区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预(现)售行为的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管;全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涉及全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从业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投诉处理;全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预售项目巡查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涉嫌违反《湘潭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的检查并核实汇报。 (五)存量房市场管理科,具体承担全市城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经纪人、房地产估价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全市城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全市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涉及全市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从业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投诉处理。 (六)房产面积管理科,承担房产测绘成果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楼盘表管理、房产GIS系统管理);房产测绘成果的管理,包括房产项目规划总平图上图、房屋竣工图测量上图、房产预测绘成果备案、房产实测绘成果备案、房产预测绘成果变更备案、房产实测绘成果变更备案。 (七)房产信息查询利用科,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住房信息数据的核查对接,各单位房产档案、备案信息的批量查询,以及交易档案的管理。承担全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各类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利用和全处重要数据的安全备份、恢复、维护工作;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预警考核评价机制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 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与湘潭市房产交易中心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财务账也为同一账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于2021年10月合并,合并后统一以“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开展各项业务,各项职能职责不变。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5.5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775.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5.5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775.5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71.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支出303.8万元,主要用于交易备案、大楼各项费用分摊、房土税金和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等方面。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计划;培训费预算0万元,预计本年度无培训开支;预计不举办各类节庆晚会。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7万元,项目支出30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